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上海大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第一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1/05  刘赛   浏览次数: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第一批人员选拔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校内人员选派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选拔人数

序号

学院

艺术类项目名称

执行年份

年度规模

具体类别与规模

1

上海美术学院

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创新设计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4-2026

4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人/年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人/年

访问学者 1人/年

二、人员选拔程序及要求 

  1. 请学院根据请根据《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项目制)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34制定本学院具体人员的选拔办法,包括人选条件、评审标准与办法、工作流程等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选派办法及选派结果均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被推荐人应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确定,经公示后方可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2. 被推荐人须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基本条件。

  3. 对于未能通过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其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不予推荐。

  4.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 请各学院在2024年3月25日之前完成选拔推荐及公示工作,并于2024年3月29日之前将学生和在职教师的推荐名单及申报的完整材料分别报到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学生申请人同时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老系统--国家公派申请端口完成本人申请和学院审核并填写完整单位推荐意见。

  6. 被推荐人员务必在2024年4月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7. 研究生院和人事处进行网上审核并于4月20日前将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8. 被推荐人提交材料的详细信息请参考申请材料说明

  9. 项目详细信息请参考网页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4


国际部 研究生院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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