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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外〔2024〕20号)相关精神,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上海市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申报与推荐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申请和实习结束时为上海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生。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人文素养和人际交往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4.成绩良好;精通英语和(或)掌握其他联合国工作语言,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尊重多元文化,同时需具备实习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能力。 5.获得国际组织录用通知,实习期应在2024年,实习期限为3-12个月且能按时完成实习。 二、资助原则 1.获得实习渠道为学校、学院合作的国际组织或学生个人自行联系的国际组织。 2.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线下(实地)实习。 3.优先选择有助于增强我国国际话语权的国际组织;优先资助核心国际组织的核心岗位;优先资助已拿到录取通知或已完成实习的学生。 4.在同一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人。线上(远程)实习不纳入本年度资助范围。 三、资助方式与标准 所有申请需先由学院选拔并择优推荐,经国际部审核向市教委提交申请,经审核评审获批后可获得相应资助。 线下实习资助内容包括:在外实习期间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医疗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安置补贴(标准为800美元/人)、住宿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为1000美元/人)、生活津贴等。资助额度为每生每项目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且该生在其同一学段(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最多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1.学院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资源,合理统筹安排,做到早部署、早通知、早组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有效选拔人选,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2.4月18日(星期四)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附件1《项目申请表》、附件2《项目汇总表》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word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study.abroad@oa.shu.edu.cn,同时将附件1学院签字盖章版和附件2学院盖章版的书面材料送至宝山校区行政楼201。学生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学院应主动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组织的实习范围。择优推荐,推荐名单请排序。 已拿到录取通知或已完成实习的学生,电子和书面材料须附上录取通知或实习总结等;若为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的学生,电子和书面材料须附上国组织证明材料、背景介绍与官网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部 刘老师 附件:1.项目申请表 2.项目汇总表 国际部海外学习交流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