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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海大学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08/11  戎艳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上海大学结合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创新项目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新项目简介

1. 创新项目旨在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创新项目采取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执行期为3年);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2.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创新项目执行期为三年。执行期间,获批项目相关信息原则上不予调整,执行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总结工作主要由项目所在学院承担。相关学院应按时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项目年度报告(每年一次)/总结报告(三年到期项目),未按时提交报告,将无法开展后续人员申报和新项目申报。

3. 创新项目目前下设3个专项:“双一流”建设专项、特色高校专项和非高校专项;上海大学每年可新申报2项“双一流”建设专项。执行期2020-2022年的项目若继续申报项目,请按《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执行。

4.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

1)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为准;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为准;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5)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6)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7)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

5. 2023创新项目实施办法、项目和人员申报等详情请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二、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1. 国外合作单位要求: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2. 申请项目创新性要求:

1)所申报项目应反映本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用;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2)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应涵盖3年执行期),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非教授间个人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大纲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技术协议(或条款)。

三、创新项目申报程序

1. 2022年9月前,各学院查阅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仔细阅读《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并下载和准备新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书》(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2. 2022年9月19日前,请将填报的申请书WORD版和首页学院盖章的PDF版以及相关中外合作协议签字盖章版发送至国际部邮箱study.abroad@oa.shu.edu.cn。

3. 2022年9月30日前,国际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4. 2022年10月20日前,国际部将按照内部选拔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网上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5. 2022年11月-2023年1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于2023年1月底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立项结果。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其他

1

2022年9月底前

项目申报准备

1.项目推广、宣传

2.学校进行内部选拔,确定2023年申报项目,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3.学校确定执行满3年项目如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申请继续执行的,按新项目申报流程一并申报

执行中项目准备年度报告/总结报告

2

2022年10月1日-20日

项目申报

学校按照单位内部选拔结果组织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含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执行中项目提交年度报告/总结报告

3

2022年11月-2023年1月

项目评审/评估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申报项目和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评估,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和拟继续资助项目


4

2023年1月底前

立项通知

学校/项目负责人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立项结果,查看并下载立项材料


5

2023年3月起

项目执行

学校/学院启动项目执行



四、创新项目咨询

联系人:国际部 刘飞

联系电话:66134913

邮箱:study.abroad@oa.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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