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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明确的事项: 1. 明确出访单位。因公出国境申报中的出访单位,均需联系外方出具邀请信; 2. 明确出访任务。因公出国境需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且必须与出访人员身份一致; 3. 明确经费出处。有经费来源支持访问所需的经费开支。由邀请方或其他单位资助的,需明确资助范围及具体内容; 4. 确定出访人员。严格根据任务需要组团,出访人员需有明确的任务分工; 5. 确定出访行程。申报前应落实具体行程,不得擅自更改出访路线; 需准备的材料: 1邀请信 ● 出访人姓名、出访时间、出访地点、出访事由、出访内容和目的; ● 费用来源。由邀请方或其他单位资助的,需明确资助范围及具体内容; ● 邀请信需打印在邀请单位信函纸上,并由邀请人亲笔签名; ● 邀请信必须从访问目的国本土发出,驻华办事处或驻华分支机构发出的无效。 ● 可以用邀请信扫描件办理审批手续。原件随后邮寄,用于申请签证。 ● 邮件内容不可以作为邀请信办理相关手续。 ● 部分国家根据使馆规定对邀请信材料有特殊要求。 //例如(example) 日本短期出访的邀请信为三书; 意大利需要本土发出的标准格式的邀请函原件,所有内容发在一张邀请函上,如邀请函为两页或两页以上,须每页签字或加盖骑缝章(此标准格式可登录www.italyvac.cn网站查询); 巴西需要加盖CGC税章戓含有CNPJ税号的邀请信原件。 2其他材料 ● 会议议程 若参加会议,请同时提供官方的会议议程,可网站截图。 ● 根据使馆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例如(example) 出访韩国,需要邀请单位的近3个月内的事业者登记证明(사업자등록증명)复印件(相当于我国的机构代码证,所有类型的韩方单位都须提供;如非韩方机构邀请,且无韩国事业者登记证明,须提供特别说明)。 时间节点要求: 请预留充足时间。签证受理时间根据各领使馆情况有所差别,部分国家根据使馆规定,有预约面谈、背景调查、预约录指纹或送北京大使馆申办等程序,周期较长,申报人应合理妥善安排时间提交材料,尽可能提早办理,以免影响出行。 //友情提示 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出访国需至少提前3个月开始办理;其它国家一般应至少提前2个月开始办理。依照市外办和各领馆要求,节假日和闭管期间均无法受理,均需计入考虑。 住宿标准: 参见《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s://cwc.shu.edu.cn/info/1113/4341.htm 联系方式 地址:校本部(上大路99号)A楼附楼3楼因公出国(境)办公室 咨询电话:66131051 66131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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