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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证件”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简称《工作许可证》)与《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简称 《居留许可证》及各类访问签证。《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合称“两证”。 工作类外专合法就业需具备“两证”;访问类外专来校交流应办理与来访性质相符的访问签证。 本文中“两证”业务共11项,包括:新办《工作许可证通知》、新办《工作许可证》、新办《居留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延期、《工作许可证》变更、《工作许可证》补遗、《工作许可证》注销、《居留许可证》延期、《居留许可证》变更、《居留许可证》补遗、《居留许可证》注销。 签证业务共3项,包括:办理《邀请核实单》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办理《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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